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01月13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中级会计已经结束,没能参加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准备2021年中级会计的备考了。预计2021年中级考试报名在2021年3月,考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九月。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来学小编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相关试题,具体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

  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某商场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购买一部价值1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个价值200元的空调扇;当期该商场销售该手机100部,取得收入1500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商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  )元。

  A.150000      B.132352.94     C.17647.06     D.170000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债务重组收入

  5.某食品生产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822.8       B.816.8       C.808.6       D.811.6

  6.境内某居民企业2019年取得销售货物收入2000万元,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12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万元。

  A.11        B.72        C.120        D.61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关注类贷款,按照2%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B.次级类贷款,按照25%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C.可疑类贷款,按照75%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D.损失类贷款,按照100%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全额扣除的是(  )。

  A.企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B.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

  C.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

  D.企业为管理人员缴纳的商业保险

  9.某居民企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全年借款利息32万元,该厂房于2019年3月1日开始建造,2019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不考虑折旧问题,该企业当年税前可直接扣除的利息费用是(  )万元。

  A.5.33       B.8         C.10.67       D.32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

  A.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C.银行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企业是我国的非居民企业并在我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甲企业在韩国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甲企业在日本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甲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甲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按照债权人实际取得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D.债务重组收入,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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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A.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收入

  B.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按照县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C.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另有规定外,有关费用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费用的有(  )。

  A.工会经费

  B.职工教育经费

  C.公益性捐赠

  D.广告费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准予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契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房产税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销售边角料收入

  B.财政拨款

  C.接受捐赠收入

  D.国债利息收入

  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利息支出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的有(  )。

  A.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

  B.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C.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D.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形式的收入,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的有(  )。

  A.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B.股权投资

  C.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D.债务的豁免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

  B.企业所得税税款

  C.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D.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认说法,正确的有(  )。

  A.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B.盘盈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净值为计税基础

  C.改建的固定资产,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D.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有(  )。

  A.薪炭林

  B.产畜

  C.役畜

  D.防风固沙林

  三、判断题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3.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

  5.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6.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

  7.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8.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9.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可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11.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

  12.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13.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

  14.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15.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法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

  四、简答题

  1.某居民企业2018年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商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万元;

  (2)全年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税金及附加320万元;

  (3)销售费用1340万元,其中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0万元;

  (4)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支付给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为30万元;

  (5)财务费用12万元,系当年2月以年利率8%向非金融企业借入为期9个月的生产用资金200万元的借款利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5%);

  (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7万元,税收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

  (4)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五、综合题

  1.某小汽车生产企业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0万元。2020年年初,该企业财务人员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如下:

  (一)相关财务资料

  (1)销售小汽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6000万元,出租闲置厂房取得收入100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

  (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0万元,支付向某非金融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该笔借款系2019年1月1日借入用于生产经营,借款期限为1年)而发生的全年利息支出75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520万元,其中: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48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5)发生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112万元。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8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

  (1)国债利息收入和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12=42(万元)。

  (2)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55×60%=22(万元)。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800-42+22=780(万元)。

  (4)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780×25%=195(万元)。

  (5)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200-195=5(万元)。

  要求:

  (1)分析指出该小汽车生产企业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计算2019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或退回的税款(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1)选项BC: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选项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无论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境内,都属于我国的居民企业。

  2.

  【答案】A

  【解析】(1)选项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2)选项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3)选项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3.

  【答案】B

  【解析】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该商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

  4.

  【答案】A

  【解析】(1)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2)选项CD属于应税收入。

  5.

  【答案】C

  【解析】(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360×14%=50.4(万元),实际发生6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0.4=11.6(万元);(2)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60×2%=7.2(万元),实际拨缴5万元,不需要做纳税调整;(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60×8%=28.8(万元),则本年度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同时,以前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也可以在本年度税前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4)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0+11.6-3=808.6(万元)。

  6.

  【答案】A

  【解析】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收入属于此类)、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属于此类)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属于此类)和投资收益(股息收入属于此类)。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2000+200)×5‰=11(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1万元。

  7.

  【答案】C

  【解析】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3)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4)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8.

  【答案】A

  【解析】(1)选项B: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选项CD:除另有规定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9.

  【答案】C

  【解析】固定资产建造期间的合理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本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按规定扣除。该企业当年税前可直接扣除的利息费用=32÷12×(2+2)=10.67(万元)。

  10.

  【答案】C

  【解析】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银行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境外韩国的所得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2)选项BC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日本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

  【答案】BC

  【解析】(1)选项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选项D: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4.

  【答案】ACD

  【解析】选项B:非营利组织按照省级(非县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选项C: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5.

  【答案】BCD

  【解析】选项A:超过扣除限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选项BD:向以后年度结转无期限限制;选项C:向以后年度结转期限为3年。

  6.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契税应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

  7.

  【答案】ABCD

  【解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时,不管是应税收入(选项AC)、免税收入(选项D)还是不征税收入(选项B)均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中,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将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减去。

  8.

  【答案】ABC

  【解析】选项D: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9.

  【答案】BC

  【解析】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10.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1.

  【答案】AC

  【解析】(1)选项B: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2)选项D: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2.

  【答案】ABC

  【解析】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但是不包括防风固沙林。

  三、判断题

  1.

  【答案】√

  2.

  【答案】√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5.

  【答案】√

  6.

  【答案】√

  7.

  【答案】√

  8.

  【答案】√

  9.

  【答案】×

  【解析】除国家规定的金融保险企业在规定比例内可以提取准备金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10.

  【答案】×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答案】√

  12.

  【答案】×

  【解析】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3.

  【答案】√

  14.

  【答案】√

  15.

  【答案】√

  四、简答题

  1.

  【答案及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5000+200)×15%=78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700+200=900(万元),本年度税前只能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80万元。

  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1340-700-200+780=1220(万元)。

  (2)

  ①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②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200)×5‰=26(万元),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6万元;③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960-30-80+26=876(万元)。

  (3)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00×5%×9÷12=7.5(万元)。

  (4)

  ①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7万元和税收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50万元均不得在税前扣除;③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为20万元。

  (5)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2200-320-1220-876-7.5-20-100=456.5(万元)

  该企业2019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456.5×25%=114.13(万元)。

  五、综合题

  1.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在本题中,财务人员将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均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向无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支出75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5(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6000+100)×15%=9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500+480=9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0-915=65(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5×60%=33(万元)﹥6100×5‰=30.5(万元),按照30.5万元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5=24.5(万元)。

  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未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除另有规定外,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75%=60(万元)。

  ⑥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已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财务人员未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当年扣除,可以结转以后3年扣除。

  捐赠支出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2-800×12%=16(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8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2)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②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5(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0-6100×15%=65(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5=24.5(万元);

  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75%=60(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2-800×12%=16(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800-30+15+65+24.5-60+16+8=838.5(万元)

  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38.5×25%=209.63(万元)

  2019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209.63-200=9.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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