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押分试题五

2020年09月04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目前已经入最后冲刺阶段,来学小编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押分试题,在此预祝每位考生在接下来的考试里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答案】D

  【解析】(1)选项A: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2)选项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选项C: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4)选项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例题·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A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项A大于1/10,正确)、1/3以上的董事(选项C大于1/3,正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选项D,设有监事会应由监事会提议,不能由监事提议,错误),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该规定。

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由此进入

海量题库,高清教学视频——从入门到精通

由此进入

        海量题库,知识更广,题型种类更齐全,随时随地随心学就在来学宝典

  【例题·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答案】D

  【解析】(1)选项AC: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6%,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1%,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2)选项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1)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C: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C: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选项B: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根据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选项BCD: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多选题】甲上市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5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拟为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甲公司与不知情的丙银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经查甲公司章程规定,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公司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B.甲公司董事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C.甲公司与丙银行的担保合同无效

  D.甲公司与丙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效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C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中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公司”),公司成立后不久,丁受让甲的股权加入中宝公司,后丁查明甲作价100万元用于出资的房产未经评估,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报告显示该财产现价30万元,未涉及市场贬值风险。此外中宝公司对外未清偿大宝公司的债权50万。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B.中宝公司有权要求甲补足出资7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责任

  C.中宝公司有权要求乙、丙对甲依法应承担的补足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大宝公司有权要求甲对中宝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依法应承担的补充清偿责任,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且未涉及市场贬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选项BC: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还应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丁受让该股权对甲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不知情。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中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公司”),中宝公司成立后甲与总经理王某串通抽逃其全部出资;事发后,中宝公司多次催告甲返还,甲拒不返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股东会有权作出决议,不对甲进行股利分配

  B.董事会有权作出决议,将甲从股东名册上除名

  C.中宝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甲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王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中宝公司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抽逃出资的行为之日起3年内请求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AC

  【解析】(1)选项A: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C:公司债权人也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4)选项D: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例题·多选题】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前刑满释放

  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2)选项B: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3)选项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4)选项D: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持有甲公司0.8%的股权,李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李某可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

  D.如果李某的诉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则甲公司应当承担李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C:根据规定,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D: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来学小编五月整理的练习试题,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模拟试题等内容尽在来学网提升成绩,轻松拿证>>>速戳!!!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