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背一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2020年02月17日 来源:来学网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1.申报标准★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
全部合计 中国境内
标准一 全球范围 100亿元人民币 其中至少两个以上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标准二 中国境内 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者集中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相同经营者之间在两年内多次实施的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视为一次集中交易

2.申报豁免★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已被同一经营者控制)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 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2)参与集中的 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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