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背一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2020年02月17日 来源:来学网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1.申报标准★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 | ||
全部合计 | 中国境内 | |
标准一 | 全球范围 100亿元人民币 | 其中至少两个以上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
标准二 | 中国境内 20亿元人民币 | |
经营者集中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相同经营者之间在两年内多次实施的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视为一次集中交易 |
2.申报豁免★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已被同一经营者控制)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 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2)参与集中的 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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