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二节考点——公司登记管辖及事项
2020年02月14日 来源:来学网一、公司登记管辖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二、公司登记事项如下
1.公司名称
一个名称
2.公司住所
只能有一个
3.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6.股东出资
注意: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出资
可以
(1)货币(人民币表示)
(2)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要点提示】没有设定担保并合法持有的“股权、债权”可以用于出资。
禁止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
【要点提示】劳务出资是普通合伙人特有的出资方式。
【2018 年·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财产出资的有( )。
A.劳务
B.知识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特许经营权
【答案】BC
【解析]】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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