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9年12月17日 来源:来学网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皆可申报。

  (五)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4)。符合免下基层开展服务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附件5)。

  (七)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八)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0年2月3日-12日期间,到本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九)报考人员执业地点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时,单位名称严格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十)过期的身份证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换证,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十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查询。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方式:0771--2613923、2613961、26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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