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综合处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6年03月26日 来源:贵州卫健委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综合处、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及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各处(局)、单位填报的普法计划,汇总形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报省法宣办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局)、单位在开展法治宣传相关工作结束后1周内,及时将简报信息送交委政策法规处,并保留好相关宣传资料,年底接受目标考核。
附件: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6年3月23日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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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普法措施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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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卫生健康委 |
宪法 |
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处、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各处、委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医疗机构及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普通群众 |
进一步筑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卫生健康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2.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3.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艾滋病日、敬老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4.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5.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6.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年内发布执法或普法信息。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案例。7.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各项活动中,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局)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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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卫生健康委 |
民法典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局)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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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卫生健康委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政策法规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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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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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规 |
机关党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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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局)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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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卫生健康委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局)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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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卫生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处(局)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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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委直属医疗机构 |
普及药品管理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方针政策、基本制度、管理体制 |
以线上会议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解读。 |
药物政策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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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面向社会,以妇女儿童为主 |
普及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知识 |
做好世界地贫日、出生缺陷防治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 |
妇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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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省卫生健康委 |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劳动者、社会公众。 |
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
1.结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普法宣讲;2.监督检查、调研指导同步开展现场普法与指导工作;3.全年持续推进,12月底前完成总结评估。 |
职业健康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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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省卫生健康委 |
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 |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委直属事业单位及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精神卫生服务工作,落实有关单位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公众对《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的理解,提高对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认识,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
统筹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 |
医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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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献血者、社会公众 |
对献血者、社会公众普及献血法中献血者自愿无偿原则、献血者权益保护等。 |
1.在世界献血者日的活动周,设立献血法街头宣传点,联合各血站开展街头普法活动;2.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
医疗应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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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计生监督局,委直属各单位 |
在对外交流合作活动中,筑牢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侵蚀和围猎的底线和红线意识,严防各种直接的、间接的、潜移默化的间谍活动和无孔不入的策反活动 |
通过委党组学习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 联合综合处向委机关各处(局)开展国家安全、反间谍防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宣传或教育活动; 3. 2026年7月1日组织委直属各单位通过公众号媒体等网络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宣传; 4. 加强对委属单位外事报备报批审核,强化因公出国人员反间谍意识,做好相关防范措施,指导委属单位认真开展行前教育和回防谈话等相关工作。 |
交流合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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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省卫生健康委 |
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 |
卫生相关单位、医疗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人员、食品企业工作人员,学生 |
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规范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
举办培训班和开展普法宣传 |
食品安全标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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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省卫生健康委 |
《生物安全法》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业人员 |
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业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
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进行普法宣传。 |
科技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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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和群众 |
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开始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不断提高。 |
利用官网、公众号等多种形势开展宣传,做好正面引导;聚焦每年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点节日,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
人口家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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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社会公众,特别是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 |
1. 提升监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预防接种等相关法律法规。 |
组织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疫苗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主体责任。 |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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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省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 |
全省各级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监督执法和中医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活动,让中医药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理解法律对于自身执业行为、职业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使中医药行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中医药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科研、教育、产业等活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
组织宣传培训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