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理论知识题——试题及答案(汇总)
2021年07月29日 来源:来学网2021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该标准明示:202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非特例情况下不能再跨级报考!
三级: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级: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除了上面两个条件,其他考生均只能逐级报考,这点请广大考生们多注意!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即可报考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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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
职业等级 |
条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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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员 |
四级(中级)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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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高级)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3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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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 |
二级(技师)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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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
由于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实行社会化鉴定,由各地组织考试,所以202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次数等各地不一。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要以当地组织考试机构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202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及方式尚未公布,虽然鉴定方式变了,但并未有明文通知改变考试报名时间段。因此,考友们还是可以参考前几年的信息来推测今年的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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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报名时间 |
报名入口 |
报考条件 |
备考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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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12月10日截止(襄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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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12月8日-12月13日(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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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3月25日至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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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3月30日至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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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5月18日-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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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7月22日至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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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8月3日至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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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7月19日-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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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8月2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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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8月30日截止(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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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8月24日-28日(集体申报);8月31日-9月4日(个人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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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8月25日-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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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9月1日-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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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7月3日至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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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9月15日至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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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8月24日-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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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9月2日-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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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9月10日-10月12日(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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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9月21日-9月24日(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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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10月9日-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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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10月27日-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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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10月8日至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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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截至2020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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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10月30日-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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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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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11月10日-11月30日(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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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11月25-12月1日(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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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预计12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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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2020年12月3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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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11月26日-12月3日(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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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暂停中 |
202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成绩尚未公布,请考友们先参考去年的成绩查询方式及官网入口:
【查分方式】(三种):
方式一:部分省份登陆当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方式二:部分省份无网上查分入口,考生需联系报名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报名机构查询。
方式三:手机查分(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等路径)。
注:考生如对个人成绩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报名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合格标准】
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评审成绩分别达60分,且论文或业绩实务分析报告写作与答辩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成绩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分为2部分,分别为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一级、二级需加论文答辩),所有部分及格,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单项成绩合格者,可补考不合格的科目。成绩保留1年。
现整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理论知识题——试题及答案(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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