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税法要素
2020年04月26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原定于5月9-17日举行,现财政部发文延迟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需等官方通知。还未准备好的考生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多刷题。为了更好的帮助考生打好基础,来学小编回归书本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常考知识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税法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或“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与征税对象相关概念:税目、税基

三、技巧
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要熟练掌握。税目和税基是解决后面『税率』计算基础,必须融会贯通。
四、提示
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时候】单位代个人扣缴个税、出版社代扣作者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时候】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