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税法要素

2020年04月26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原定于5月9-17日举行,现财政部发文延迟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需等官方通知。还未准备好的考生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多刷题。为了更好的帮助考生打好基础,来学小编回归书本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常考知识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税法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或“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与征税对象相关概念:税目、税基

三、技巧

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要熟练掌握。税目和税基是解决后面『税率』计算基础,必须融会贯通。

四、提示

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时候】单位代个人扣缴个税、出版社代扣作者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时候】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点击进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