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重点(五)
2017年05月13日 来源:来学网●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新增的有考点)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件
3.除外责任— 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 P41
4.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
5.保险期限——都是从开工到验收合格
6.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考核期 不超过3个月
7.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买,强制险,保险费由单位支付不得摊派。
●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区别: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
刑罚种类—管制、拘役、罚金。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