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来源:来学网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定于2021年下半年全面启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
(一)依据文件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细则(暂行)》(陕教规范〔2014〕14号,待修订);
2. 教育部教师资格指导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
(二)工作要求
1. 实施办法修订。在总结前期部分市、县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经验和问题基础上,完成陕西省定期注册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请各市(区)认真梳理总结,对我省定期注册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意见。务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相关说明提交省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资格办”,下同)。
2. 证书摸底及核查。各市(区)县教育局要严格依据文件内容,6月底前完成本区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情况摸底和核查。重点开展证书补办、信息规范及更正、缺失材料核查补办、存疑证书核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特别说明:在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过程中,要保持原证书信息项不变,在证书备注页标注补换发时间。对因证书信息项不规范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变更信息项在原证书备注页上标注说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标注重发时间。因性别、资格种类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本身错误方可选择重发证书。
3. 方案制定及报备。各市(区)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做法问题,认真制定本地定期注册实施方案(含市、县、校级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宣传、摸底、培训等内容)。各市(区)的实施方案须于2021年7月底前报省资格办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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