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精选】2020年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第二章
2020年05月23日 来源:来学网【摘要】来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2020年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章节练习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备考,成功取证!更多精选试题练习>>来学网司法考试考试频道
第二章 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第一节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一、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3.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三、完善立法体制。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2.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3.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4.明确立法权利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四、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1.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五、加强重点领域立法。1.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3.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4.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5.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6.国家安全法律制度。7.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六、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第三节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公正司法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二、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三、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四、推进公正司法。
五、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四节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全民守法的意义和要求: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理性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四、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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