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

3382. 某工程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了中标人,业主与中标人签订了单价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六个分项工程,其工程量、费用、计划时间见下表。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价措施项目费为6万元,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为10万元;暂列金额为8万元;管理费以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0%;利润和风险费以不含税人、材、机、管费用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7%;规费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6%,增值税(销项税)率为9%。合同工期为8个月。 [595857_81.gif] 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分项工程费(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25%作为材料预付款,在开工后的第4-6月分三次平均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总价措施项目费分别于开工前和开工后的第1个月分两次平均支付,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在第1~5个月分五次平均支付。 3.业主按当月承包商已完工程款的90%支付(包括措施项目费)。 4.暂列金额计入合同价,按实际发生额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3%,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结算时一次扣留。工程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3个月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费3.0万元。 2.因劳动作业队伍调整,使分项工程C的开始时间推迟1个月,且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 3.因业主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不充分,使分项工程D增加人、材、机费用之和为6.2万元,但作业时间没变。 4.因设计变更使分项工程E增加工程量120m2,(其价格执行原综合单价),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 5.其余作业内容及时间没有变化,每个分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各月均为匀速施工。 问题:(计算过程和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3位小数) 1.计算本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工程预付款和首次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2.计算3、4月份已完工程款和应支付的工程款。 3.计算实际合同价款、合同增加额及最终施工单位应得工程款。
3383. 某市政府投资新建一学校,工程内容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体育馆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表中招标人给出了材料暂估价,承发包双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国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包括的工程索赔内容,执行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该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了人工单价及规费调整的有关文件。事件2: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天棚吊顶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事件3:按实际施工图纸施工的基础土方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中挖基础土方工程量发生较大的偏差。事件4: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遇到强台风、特大暴雨,造成施工现场部分脚手架倒塌,损坏了部分已完工程、施工现场承发包双方办公用房坍塌、施工设备和运到施工现场待安装的一台电梯损坏。事后,承包方及时按照发包方要求清理现场,恢复施工,重建承发包双方现场办公用房。发包方还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确保按原工期完成。事件5:由于资金原因,发包方取消了原合同中体育馆工程内容。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承包方就发包方取消合同中体育馆工程内容提出补偿管理费和利润的要求,但遭到发包方拒绝。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对可索赔事件提出了索赔。 问题: 1.投标人对涉及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投标报价,以及结算过程中对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调整有哪些规定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承包人对事件1、事件2、事件3提出的索赔,发包人分别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事件4中,承包方可提出哪些损失和费用的索赔 4.事件5中,发包方拒绝承包方补偿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