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

3269. 某工程项目由A、B两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为5个月,工程费用见下表。 合同约定如下: [565317_53.gif] (1)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措施项目费和暂列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平均扣回。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3)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在开工前和预付款同时支付,剩余措施项目在开工后第1个月末支付。 (4)承包人报价管理费率、利润率之和为1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 (5)规费费率为4.5%(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增值税税率为9%。 各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根据总工程量按照5个月平均分配。 施工过程中,3月份发生了如下事件: (1)发包人确认某项临时工程计日工50工日,综合单价60元/工日:所需某种材料120㎡,综合单价100元/㎡。 (2)由于设计变更,经发包人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共计3万元。 问题1.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 问题2.预付款、开工前发包人应拨付的安全文明措施项目款为多少万元? 问题3.第1个月承包人应得工程款为多少万元?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问题4.第3个月承包人应得工程款为多少万元?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