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1765. 2024年2月8日,甲公司为支付所欠乙公司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纸质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4年8月7日。P银行作为承兑人在该汇票上签章。 2024年3月10日,乙公司为支付装修工程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注明“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票据转让生效”。后该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 2024年4月10日,丙公司为支付房租,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背书人栏内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2024年5月10日,丁公司为支付咨询服务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戊公司名称。 2024年8月8日,戊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本公司名称后,持该汇票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自行补记不具效力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遂向乙、丙、丁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其中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其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丙公司的装修工程未通过验收,不符合乙公司在汇票上注明的背书转让生效条件。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戊公司补记本公司名称后,P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769. 2023年1月5日,张某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同日在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于次日生效,保险期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甲保险公司向张某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2023年3月5日,张某将该汽车转让给王某,张某将车辆转让事项通知了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未答复。次日,王某酒后驾驶汽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遂向甲保险公司报告索赔,甲保险公司以王某并非被保险人为由拒绝向其理赔。甲保险公司同时提醒王某,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因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针对甲保险公司的提醒,王某提出甲保险公司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甲保险公司表示其已向张某提示、说明。王某认为购买汽车商业险没有起到保障作用,遂要求张某解除保险合同。 2023年3月10日,张某以投保人的身份向甲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甲保险公司以保险责任已开始为由拒绝退还保险费。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保险公司以王某并非被保险人为由拒绝向其理赔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王某以甲保险公司未向其提示或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为由,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甲保险公司以保险责任已经开始为由拒绝退还保险费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773. 2021年1月1日,张某从甲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购买一辆汽车,合同约定:汽车总价20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10万元并于当日支付。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每月第一天支付0.2万元,在张某未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拥有该汽车的所有权,合同未就双方纠纷解决的方式作出约定。 同日,张某就该汽车向乙保险公司提交了投保单,乙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和车船税。在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合同之前,张某驾驶该汽车驶离甲公司门店,不小心发生刮蹭,导致车辆损失。张某遂向乙保险公司报告并索赔,乙保险公司认为其尚未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尚未生效,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021年2月10日,张某将该车出租给李某作为上下班通勤使用。2021年3月1日,张某向丙合伙企业借款5万元,将该车抵押给丙合伙企业。王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代表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后丙合伙企业发现张某已将汽车出租给李某,遂以该车存在丙合伙企业抵押权为由,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张某,李某拒绝归还。 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陈某得知上述借款交易后向张某提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5万元及以上金额的款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对外签订。因此张某与丙合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张某表示异议。 2023年6月10日,丁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2023年7月1日,丁公司将该合并事项通知张某并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张某拒绝支付。截止2023年6月30日,张某累计支付款项15.8万元。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要求取回该车,张某拒绝。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取回该车。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保险公司以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赔偿张某汽车的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丙合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车辆?并说明理由。 (3)陈某以王某越权代表丙合伙企业与张某签订借款合同不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23年7月1日,丁公司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是否有权取回该车?并说明理由。 (6)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M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1774. 2020年5月6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套M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间甲公司享有M设备的所有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M设备转让、抵押或者投资人股的,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M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乙公司按月支付租金20万元,每月第10日为付款日,合同期限为24个月。 2020年5月10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纸质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见票后3个月。次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超过提示承兑期限后,提示承兑被拒绝。丙公司遂向甲公司追索,亦遭到拒绝。 2021年10月11日,乙公司在使用M设备期间,M设备造成第三人张某人身伤害。乙公司告知张某,M设备为甲公司所有。张某于10月1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11月1日,乙公司因急需资金,将M设备以市场价格的五折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明知乙公司未取得M设备的所有权,仍向乙公司支付了价款,并取得M设备。 2021年11月2日,持有甲公司5%股权的股东兼上述融资租赁项目经理李某得知上述情形后,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丁公司返还M设备,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予以拒绝。由于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甲公司发生难以弥补的损失,11月3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丁公司向甲公司返还M设备。 2021年11月10日,乙公司经甲公司及李某同意与丁公司协商解除了关于M设备的买卖合同,乙公司继续履行与甲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李某撤回起诉。 2022年4月10日,乙公司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20万元。经甲公司催告后,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支付剩余租金。2022年4月29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M设备。M设备收回时经评估机构估价,设备价值30万元,甲公司为此支付2万元评估及运输费用。2022年4月30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最晚日期为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被拒绝承兑后,是否有权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3)2021年10月18日,张某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4)2021年11月2日,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返还M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21年11月3日,李某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6)2022年4月30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8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775. 2019年1月10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分别认缴出资300万元、350万元、28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乙公司设立董事会,赵某、钱某和孙某担任董事,赵某为董事长。乙公司不设立监事会,李某担任监事。 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因办公室装修需以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装修款。该纸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持票人为甲公司。应装修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为其所持上述汇票提供担保。乙公司为此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表决时,赵某、钱某和孙某同意,甲公司未参加表决,李某未出席会议。乙公司随后在甲公司提供的上述汇票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 2021年2月10日,李某得知上述担保决议后认为乙公司提供担保有损乙公司利益,遂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董事长赵某以李某持股比例尚未达到1/10为由拒绝了李某的提议。李某转而要求乙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进行检查。赵某认为其无权查阅,亦予以拒绝。 2021年5月,李某认为其在乙公司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遂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孙某,同时向乙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赵某认为李某转让股权无效,并要求其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理由是李某转让股权给孙某既未通知其他股东,也未经其他股东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股东会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甲公司提供的汇票上签章保证,该票据上的被保证人是谁?并说明理由。 (3)赵某拒绝李某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李某要求乙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李某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便将乙公司股权转让给孙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赵某要求李某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776. 2021年10月1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乙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20万元,在每季度的第一天支付。合同对当事人的维修义务未作特别约定。同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同期第一季度租金20万元。 2021年10月10日,乙公司发现租赁的办公楼漏水,遂要求甲公司予以修缮。由于甲公司迟迟未予答复,办公楼漏水情况日益严重,2021年10月21日,乙公司通知维修公司上门维修,支付维修费2万元。2022年1月1日,乙公司支付合同期第二季度租金时扣除了2万元维修费,甲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为防止乙公司未来拖欠房租,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2022年1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浮动抵押合同,乙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用于担保甲公司每季度的房租债权。合同约定次日成立并生效。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年3月15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按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产品,合同总价款为15万元。乙公司于次日将产品发送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18日支付15万元价款。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得知后将上述产品已经抵押并登记的情况通知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在4月2日之前不要出售上述产品,遭到丙公司拒绝。 2022年4月1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转账支票。甲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才向支票上记载的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银行拒绝。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重新签发支票或者直接付款,乙公司认为因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2022年4月2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办公楼买卖合同,将已经出租给乙公司的办公楼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低于市场价格500万元。丁公司于4月27日支付价款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4月28日,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将办公楼转让给丁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甲公司的小股东张某经调查发现,根据甲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外签订200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要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办公楼买卖合同时仅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签字同意,并未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给公司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2022年5月6日,张某以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由,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22年1月1日,乙公司在支付租金时,是否有权扣除2万元的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2)2022年1月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浮动抵押合同,甲公司抵押权设立的日期为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3)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在4月2日之前不要出售其从乙公司购买的产品?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认为因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22年4月28日,乙公司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6)2022年5月6日,张某能否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1777. 陈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某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以一台价值100万元的M设备出资。为此,陈某向乙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订购一台M设备,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乙企业若迟延交付应支付4万元违约金。乙企业位于N县,陈某住所地为P县,合同履行地位于Q县。 2024年7月20日,陈某请求乙企业交付M设备,乙企业因缺少核心配件无法进行交付,遂向陈某签发一张面值4万元的现金支票,支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陈某得知乙企业生产出M设备,后请求乙企业交付,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因乙企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导致陈某无法按时向甲公司缴纳出资,进而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期从事生产,8月10日,甲公司请求陈某及时缴纳出资,并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8月15日,陈某聘请搬家公司到乙企业仓库强行将M设备装车运走。 2024年8月16日,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以陈某为被告向Q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陈某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无效,理由是前执行事务人超越合伙协议的授权与陈某签订合同。经查:陈某并不知晓乙企业合伙协议的相关限制。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请求陈某及时缴纳出资,并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陈某聘请搬家公司到乙企业仓库强行将M设备装车运走后是否对M设备享有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乙企业向Q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乙企业请求确认陈某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无效,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1778. 2023年7月5日,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公司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0%。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仅需向甲公司汇款180万元,借款利息预先扣除,甲公司于2024年7月5日返还乙公司200万元即可。当日,乙公司将180万元汇入甲公司账户。为担保乙公司债权的实现,甲公司以价值50万元的自有原材料作为抵押,双方于2023年7月6日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当日生效,但未进行抵押登记。 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同时也担任丙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乙公司提议由丙企业提供担保,张某认为其他合伙人不会同意。张某与乙公司商议后决定,直接以丙企业的名义于2023年7月7日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乙公司债权的实现,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此并不知情。丙企业合伙协议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权利未作特别约定。 2023年7月10日,甲公司向丁公司采购一批图书,赵某作为丁公司的代理人与甲公司签订了合同。2023年7月15日,甲公司收到图书。2023年7月20日,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后发现图书全部为盗版图书。经调查发现,丁公司和赵某合谋采购盗版图书销售给甲公司。 2023年8月1日,甲公司起诉丁公司和赵某,请求丁公司返还购书款并赔偿损失,赵某承担连带责任。赵某认为自己仅为代理人,不应承担责任。 2023年8月5日,甲公司将一批原材料以40万元销售给丙企业,戊公司以丙企业代理人的身份向甲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纸质商业汇票,戊公司在该汇票上签章。汇票到期后,丙企业以戊公司无代理权为由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戊公司认为自己作为代理人无付款义务。经调查发现,丙企业并未授权戊公司代理签发和承兑汇票。 2024年7月5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偿还200万元借款。甲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乙公司请求根据抵押合同对甲公司的现有原材料行使抵押权,甲公司认为抵押合同未登记,不产生抵押效力,遂予以拒绝。乙公司请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丙企业以其他合伙人并不知晓该担保事项为由拒绝。 乙公司经调查得知,钱某为甲公司股东,认缴出资50万元,出资期限届满之日为2025年12月31日。乙公司遂于2024年7月19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钱某向甲公司提前缴纳出资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请求赵某对购书款及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请求戊公司支付汇票金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2024年7月5日,甲公司应当偿还乙公司本息金额多少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认为抵押合同未登记,不产生抵押效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丙企业以其他合伙人并不知晓该担保事项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请求钱某向甲公司提前缴纳出资50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779. 甲、乙、丙三家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了辉宏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辉宏企业”),营业范围为手机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2024年1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设备,双方约定:乙公司按月支付价款10万元,每月第五日为付款日,合同期限为8个月,总价款为80万元;凡是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应提交M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24年1月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签发已经由A银行承兑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次日,甲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票据到期时,丁公司提示付款时被拒,遂向甲公司追索,甲公司以丁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原材料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2024年2月5日,乙公司如约支付了10万元价款。2024年3月5日,乙公司未向甲公司支付价款。当日,为了担保后续价款的履行,乙公司将一辆轿车抵押给了甲公司,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次日,双方又达成补充协议,约定该轿车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2024年3月15日,乙公司因急需周转资金,将该轿车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某,吴某对“轿车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的约定并不知情。甲公司得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乙公司转让轿车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2024年4月5日,乙公司仍未向甲公司支付价款。甲公司催告后,乙公司仍未履行。于是,甲公司主张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就合同解除后的款项支付产生争议,乙公司向M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买卖合同一旦解除,仲裁协议随之失效。 2024年8月1日,丙公司出资与他人设立了一家生产手机电池的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向辉宏企业通报了该事宜,无人表示异议。 2024年11月1日,丙公司发现股东冯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经其他股东催促,至今仍未交付丙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冯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请求确认乙公司的转让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主张解除和乙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主张仲裁协议失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丙公司出资与他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丙公司的其他股东主张冯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780. 2024年1月1日,赵某、钱某商议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1月5日,赵某为设立甲公司与乙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签订采购M设备的合同。合同约定:M设备价款为50万元,乙企业交付日期为1月30日,赵某付款日期为2月5日。 2024年1月8日,公司登记机关签发甲公司营业执照。因甲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不再需要M设备。1月19日,赵某通知乙企业不再履行M设备采购合同,乙企业方知赵某是为设立甲公司而采购M设备,此时,乙企业已经完成了M设备的生产。1月22日,乙企业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乙企业无权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此外,签订合同的是赵某,乙企业无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24年3月1日,乙企业将M设备出租给周某。3月5日,周某因错误操作,导致M设备损坏。3月6日,周某将M设备送往甲公司维修。3月11日,甲公司通知周某支付5万元修理费,遭到周某拒绝,甲公司遂留置M设备。3月15日,乙企业得知后,告知甲公司M设备归乙企业所有,甲公司无权留置,应当返还给乙企业,遭到甲公司拒绝。 乙企业在出租M设备之前,向丙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为M设备购买了保险,遂依保险合同向丙公司索赔。丙公司以保险合同约定了“因人为原因错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不予赔偿”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乙企业投保时并未注意到该项免责条款,丙公司也未向乙企业提示与说明。 2024年4月10日,因上述经济纠纷以及经营不善,乙企业无力偿还丁公司的10万元货款。4月15日,持有乙企业50%份额的孙某向丁公司支付了10万元货款。4月16日,孙某请求同样持有乙企业50%份额的李某承担5万元货款,遭到李某拒绝。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按照持有企业份额的比例,承担企业亏损。孙某拟与李某签订仲裁协议来解决双方之间的财产纠纷,李某认为该纠纷不属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乙企业无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认为签订合同的是赵某,乙企业无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留置属于乙企业的M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以保险合同约定了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孙某请求李某承担5万元货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