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3055. 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057. 2021年1月1日,张某为购买住房向李某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李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借给张某100万元,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1年,自张某收到汇款之日起开始计息,若张某逾期还款,则按年利率15%的标准向李某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021年1月2日,为担保李某的债权得以实现,张某的好友周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但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2021年1月3日,李某从100万元本金中提前扣除10万元的利息,实际将90万元汇至张某指定银行账户。 2022年1月4日,张某未按时还款,李某要求周某承担保证责任,周某认为张某有住房、汽车,有足够能力清偿借款,李某应先起诉张某请求清偿,遂予以拒绝。 2022年1月10日,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按100万元本金计算借款利息并由张某予以清偿。 (2)自2022年1月4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由张某予以清偿。 已知:2021年1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每月2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年利率2.67%。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周某认为李某应先起诉张某请求清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2022年1月10日李某请求按100万元本金计算借款利息,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3)2022年1月10日李某请求按合同约定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