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

924. 甲公司为一家主营运动服饰生产及销售的公司,其拥有多家直营销售门店。2×20年至2×23年期间发生业务如下。 资料一:2×20年6月3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自用的服装生产设备并立即投入使用,成本为24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对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管理层决议,决定将上述服装生产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当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处置协议,初步议定合同价款为21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0万元;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22年5月1日之前交付该设备。 资料三:签订协议当日,甲公司停止该设备相关生产活动,并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拆卸整理工作,分拆整理之后运至乙公司,再由乙公司自行安装。该分拆整理的时间符合行业惯例。 资料四:2×22年4月25日,双方协定,将合同转让价款调整为205万元,甲公司仍预计处置费用为10万元。 资料五:2×22年4月30日,甲公司完成对乙公司的设备转让,收到价款205万元存入银行,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出售费用8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20年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并编制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2)判断甲公司该生产设备在2×21年12月31日是否符合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3)编制甲公司2×21年12月31日与该生产设备转为持有待售类别相关的会计分录; (4)判断甲公司2×22年4月25日是否需要对持有待售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如果需要计提,编制计提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22年4月30日转让设备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