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10月13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人民医院人事处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2025年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期
为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经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宝坻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
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和中医
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按照《市人社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7号)中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系列卫生事业管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8日-9月16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
2025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五批)
为满足东丽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东丽区卫健委拟面向
2025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招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1日-9月9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人事处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1日-9月9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通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8日-9月16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人事处
一、企业简介天津津旅泊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康养集团旗下大型养老综合体康宁津园的建设开发运营主体,自运营以来与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健全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具有丰富的康养项目运营与管理经验。二、招聘范围及工作地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及计划天津市公安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天津市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是集临床、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疗保健对象为政法、公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1日-9月9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通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9月1日-9月9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海河医院人事科通讯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8月21日-8月29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8月21日-8月29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儿童医院人事科通
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天津市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和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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