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建厅最新提醒!事关一级建造师!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来学网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2则重要通知,详情如下:
01
企业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认证、企业信息修改、密码及手机号重置等业务还需要省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吗?
原文如下:
自2024年10月14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不再需要省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核。企业用户登录入口改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1、企业用户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法人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后方可办理注册事项。已完成法人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即可。2、企业版系统操作手册将于14日同步进行更新。请企业用户登录“中国建造师网”查看。3、原企业版账户的认证、企业基本信息修改、密码重置、手机号重置等业务均不再需要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法人登录操作说明”。有问题请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10-88361866,咨询服务热线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02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如何退回个人提交到企业的申请?
原文如下:
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企业入口”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注册”按钮进入法人用户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完成滑动验证进行登录。用户完成登录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首页下方找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事项,点击进入系统。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首页后,点击左侧的“注册上报”,然后选择菜单中的“注册上报”,状态选择“已上报”,输入需要撤回注册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后,点击“查询”,然后在查询结果中最右侧点击“撤回”,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撤回操作。(注:只能在部级未受理状态下申请撤回,部级受理状态后请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10-88361866申请办件撤回。)
本文来源:浙江省住建厅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