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来源:来学网

         2024年长春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6日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

         1.选择考点。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见附件2)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4年6月24日—27日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24日—28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考务费

考试费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元

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20元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其他每人每科57元。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

承担考试组织实施任务的市州留用考试费40元/科(报名人数较少的市州多留用考试费5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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