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内容
2018年01月15日 来源:来学网 据“2017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通知”可知,2017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内容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和获得职业水平证书条件
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等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四)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