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内容|应考事项
2018年01月11日 来源:来学网 据“2017年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通知”可知,2017年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内容|应考事项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