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来学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修改的必要性;(一)体现协会工作职责的重大调整;2012年6月协会成立时,《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律法规授予的法定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行政授权予以落;(二)体现会员结构和行业发展的重大变化;2012年协会成立以来,基金行业规模迅速增长,会;(三)协会发展面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2年6月由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2015年6月临时会员大会修订以来,对规范协会会员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由于行业发展的形势任务、制度环境和现实需求等发生深刻变化,有必要再次对《办法》进行修订,积极回应现实变化,落实协会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基金行业的自律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一)体现协会工作职责的重大调整
2012年6月协会成立时,《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还未进行修订,协会的主要职责承继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专业委员会,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进行自律管理和服务。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基金法》。根据《基金法》(2012年修订),协会成为法定的基金行业协会,依法履行法律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中国证监会也陆续修订或者制定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授权基金业协会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备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和基金备案。协会的现行职责与成立时相比,出现重大调整,有必要对《办法》修改,对法
律法规授予的法定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行政授权予以落实,以保障协会依法、全面、从严履行法律法规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二)体现会员结构和行业发展的重大变化
2012年协会成立以来,基金行业规模迅速增长,会员主体日趋多元化发展,行业生态和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一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从无到有,急剧增长。截至2016年11月13日,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达17472家,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将近30万人,私募基金成为基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纷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大量机构获批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各类型的基金服务机构不断涌现;三是基金行业规模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11月13日,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已经达到50.07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9.18万亿,私募基金存续规模7.35万亿,券商资管规模16.01万亿,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规模17.24万亿,期货公司资管规模2740亿元。基金行业的迅速发展,给协会的会员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对各类会员实行差别化、专业化的自律管理,提升协会管理及服务能力,促进行业规范稳健发展。
(三)协会发展面临改革新要求
社团组织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基础。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
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要求社会组织要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中央深化社团组织改革的要求,为协会未来的改革和发展指明方向,对协会加强和改进会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予以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