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证《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2017年12月11日 来源:来学网

  【考点十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1.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①公司名称;

  ②公司成立日期;

  ③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④股票的编号。

  4.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5.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②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③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④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6.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①新股种类及数额;

  ②新股发行价格;

  ③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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