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2017年11月18日 来源:来学网

  据“2017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工作通知”可知,2017年广东深圳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验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验原件);
  3.登记系统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除无工作单位之外,均需在单位意见部分盖章);
  4.2寸彩色证件照三张(《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另交一张用于证书制作)。
  (二)再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验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单位统一办理提交的由单位验原件);
  3.登记系统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均需粘贴照片,单位意见部分盖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
  本次再登记暂不统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2017年为全省暂不执行继续教育的过渡年,2018年起,全省再登记时将统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凡继续教育不合格者,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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