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内容: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2020年06月22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原定于5月9-17日举行,现财政部发文延迟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已经公布: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至10日。目前防控疫情已经接近尾声,考试应该可以顺利进行。考生要把握好这段时间好好复习不可松懈,初级会计的知识点较多,来学小编为考生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内容具体如下:
考点: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1. 票据行为的种类
(1)票据行为包括4种: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提示】票据贴现的本质:(1)背书转让票据;(2)在票据到期日前获得资金融通。
(2)票据的记载事项
2. 票据权利的种类
票据权利包括2种: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包括首次追索权和再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的权利,追索权是第二顺序的权利。
3.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1)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因承兑签章)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因出票签章)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支票的付款人不在票面上签章,因此,只有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才代为支付票款;支票付款银行不是票据债务人,只是票据关系人)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因背书、出票、保证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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