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阶段考点复习指导:利益冲突
2017年06月19日 来源:来学网三、利益冲突
(一)【教师补充】利益冲突的分类
利益冲突主要分为四类:交易冲突、关系冲突、过度推介冲突和互相竞争。
续表1
冲突类型 |
相关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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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会计师事务所受邀为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一交易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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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
会计师事务所受邀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相关客户可能在与相关服务有关的事项中有利益冲突,或者某网络事务所在与其任一客户的事项中有潜在利益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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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推 |
会计师事务所过度推介客户的某中立场或意见,而这种立场或意见与该所的另一个客户对立或不符合另一客户的利益,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向不同客户过度推介不同立场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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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 |
如果两个客户仅因处于同一行业而成为竞争对手,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两者提供服务,不会产生利益冲突。 |
(二)利益冲突的管理应对措施
1.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具体情形,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利益或业务活动可能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2)如果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以上客户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3)如果为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如果客户不同意注册会计师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终止为其中一方或多方提供服务。
2.除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分派不同的项目组为相关客户提供服务;
(2)实施必要的保密程序,防止未经授权接触信息;
(3)向项目组成员提供有关安全和保密问题的指引;
(4)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5)由未参与执行相关业务的高级员工定期复核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3.如果利益冲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并且采取防范措施无法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承接某一特定业务,或者解除一个或多个存在冲突的业务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