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专项知识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020年04月21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原定于5月9-17日举行,现财政部发文延迟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需等官方通知。还未准备好的考生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多刷题。为了更好的帮助考生打好基础,来学小编回归书本整理了2020年《经济法基础》专项知识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增值税征税范围知识点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兼营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纳税人发生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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