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专项知识点:销售货物及劳务

2020年04月21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原定于5月9-17日举行,现财政部发文延迟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需等官方通知。还未准备好的考生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多刷题。为了更好的帮助考生打好基础,来学小编回归书本整理了2020年《经济法基础》专项知识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增值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销售劳务

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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