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备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专业技能考试重点复习:劳动关系管理1
2020年04月17日 来源:来学网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特点及职权有哪些?
答:1、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是由企业职工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实行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与民主协商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两种主要的、并行不悖的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制度实现对企业的民主管理,是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而不是对企业管理的替代。
2、 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有多种形式,分别如下。
1.组织参与。职工通过组织一定的代表性机构参与企业管理,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岗位参与。职工通过在本岗位的工作和自治实现对管理的参与,如质量管理小组、班组自我管理、各类岗位责任制。
3.个人参与。职工通过其个人的行为参与企业管理,如各类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等。
3、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与合同规范协调劳动关系运行的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职工民主管理是由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单方行为所构成,表现为职工意志对企业意志的影响、制约与渗透,企业意志对职工意志的吸收和体现。
2.职工民主管理是一种管理关系中的纵向协调,而合同规范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协调。
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运行中的功能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职工民主管理是一种自我协调或内部协调方式,而劳动争议仲裁则是一种外部协调方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是一种群众自治的活动。
2.职工民主管理是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自行协调和事前协调,预防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处理则是事后协调,其目的是解决劳动争议。
4、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职权: 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审议决定权。4.评议监督权。5.推荐选举权。
职工代表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各级管理人员一般为代表总数的20%,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二、平等协商的性质和形式有哪些?
答:1、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与平等协商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两种基本形式。平等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就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商讨、沟通,以实现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
2、平等协商的形式:1.民主对话。2.民主质询。3.民主咨询。
三、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有哪些?
答:平等协商作为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与作为订立集体合同程序的集体协商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其主要区别是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经职工选举产生,集体协商的工会代表由工会选派,只有在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才由职工推举产生。
2.目的不同。平等协商的目的在于实现双方的沟通,并不以达成一定的协议为目的;而集体协商则在于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
3.程序不同。平等协商的程序、时间、形式比较自由,可以议而不决等,而集体协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4.内容不同。平等协商的内容广泛,可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事项或当事人愿意协商的事项;而集体协商的内容一般为法律规定的事项。
5.法律效力不同。平等协商表现为知情、质询与咨询,协商的结果由当事人自觉履行;集体协商表现为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条件的决定或决策过程,所达成的集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
6.法律依据不同。平等协商属于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中的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形式;而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制度等。
四、信息沟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答:包括:(一) 纵向信息沟通:1.下向沟通;2.上向沟通。
(二)横向信息沟通
(三)建立标准信息载体:1.制定标准劳动管理表单;2.汇总报表;3.正式通报;4.例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