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考试工程法规重点(7)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来学网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核心考点
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
2.保险期限
2Z2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法律概念
(二)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 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
二、保险索赔
2Z2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订后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范围较宽,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即具有可保利益的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一家, 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被保险人具体包括:
(1)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 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二)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自然事件,指地震、海晡、雷 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