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法律主体

2017年04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知识点】 法律关系主体

  【解释1】权利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意味着其不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而且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人。例如,古时候的奴隶,属于生物意义上的人,而非法律意义上的人,不享有权利能力。虽然奴隶制度已经被消灭,但权利能力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仍然被保留了下来。

  【解释2】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1.法人

  (1)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同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同时消灭。

  (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实现。

  2.自然人(2009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民事权利能力

  【解释】(1)胎儿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植物人尚未死亡,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3)公民死亡后,依法仍继续享有某些权利(如著作署名权),但不代表已经死亡的公民仍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