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专题辅导:第三章第七节

2019年09月27日 来源:来学网

  知识点:结算纪律(★)

(一)单位限制

1.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3.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二)银行限制

1.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2.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3.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4.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5.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6.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7.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8.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例题·单选题】(2016年、2017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结算纪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票

B.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C.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可以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附加条件

D.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可以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票据

  『正确答案』A

  知识点: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1.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

  【注意】非经营性存款人不一定是个人,经营性存款人也不一定是企业。

(1)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 000元;

(2)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

1 000元;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2.具体处罚规定

类型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

经营性

非经营性

变更违规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1000元

1000元

伪造、变造开户许可证及开立、撤销违规

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4.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使用违规

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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