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重点(一)

2017年05月13日 来源:来学网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 劳动法

  反垄断法 建筑法

▲0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

(不用背理解)

▲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 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项目上的管理者)法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重点掌握必考)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特征:a.在权限范围内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行为具有法律意义.d. 法律后果属于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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