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重点(一)
2017年05月13日 来源:来学网▲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 劳动法
反垄断法 建筑法
▲0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
(不用背理解)
▲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 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项目上的管理者)法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重点掌握必考)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特征:a.在权限范围内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行为具有法律意义.d. 法律后果属于被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