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建造师必须到场!
2025年08月12日 来源:来学网据传江西某市政项目招标时,排名前15位的投标企业,其项目经理均未到场参与答辩,最终导致该项目流标。这一事件让淡出公众视线许久的 “建造师出场制度” 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也释放出建造师在工程项目中地位逐步提升的信号。
其实,这一变化并非偶然。
前几年受疫情影响,再加上电子化招标的普及,招标流程不断简化,建造师出场环节被取消,投标方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相关盖章文件,就能完成投标。而如今,各地政策开始调整,纷纷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参与答辩,缺席者将直接失去投标资格。
目前,全国多个地区已启动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试点,具体做法各有侧重:
上海规定,投标企业超过50家的项目,尤其是水利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到现场答辩,通过3道题目考察其专业能力;
大连的投标项目基本都要求建造师到场陈述答辩;
镇江在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会将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因素;
无锡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定标阶段,可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答辩,相关事宜需在招标文件中提前明确;
宁波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常驻本地,若临时通知答辩,需在两小时内抵达投标现场,否则将扣除企业信用分;
成都的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试点区域,在 “评定分离” 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定标时,招标人可能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
这一系列举措意味着行业洗牌已悄然开启。
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在投标中胜出,必须派出真正熟悉现场情况的专业人员——毕竟是否具备专业素养,一开口便能分辨。
对工程人来说,真正扎根现场、懂技术会沟通的 “复合型建造师”,将迎来职业价值爆发期。
